2008年9月5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一版: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明年立什么法?你的意见人大在倾听
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

    本报讯 我省2009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,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,先听民声后立法,推进立法民主。从今天起,社会各界可以通过3种途径向省人大提出立法项目建议。
    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表示,广大群众可以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关改善民生、推进自主创新、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、推进新农村建设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等问题,或者某些地方性法规不再适应形势而需要修改提出立法项目建议。他们将对所有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、研究,一些意见较为集中、立法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,将会列入省人大2009年的立法计划中。
    大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立法建议:书面建议寄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(杭州市仁谐路1号,邮编:310025);发送电子邮件至fgwb@zjrd.gov.cn;登录“地方立法网”(www.locallaw.gov.cn),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活动的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。